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銷售特殊食品的經營者在從事經營活動前,必須依法申請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。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、嬰幼兒配方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類別,其生產經營具有更高的安全要求和監管標準。
具體而言,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時,經營者需確保經營場所、設備設施、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符合法定要求。對于特殊食品,還需提供產品注冊或備案憑證等額外材料。未取得許可證擅自銷售特殊食品的,將面臨行政處罰,包括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,甚至吊銷許可證。
因此,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銷售特殊食品,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是法定義務,務必在營業前完成審批流程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。